税收法规
全文有效
2024-11-20
2024-11-20
1qaigfviv9uuh,17kkljj3ub736,wluojn50k5t4,1qcrkpi24a064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发布时间:2020-04-23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中规定于201912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12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0420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