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全文有效
2024-11-20
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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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的通知
财会〔2019〕13号  发布时间:2019-07-16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

 

财 政 部

 

201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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