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汇算清缴就要结束了,随之而来的将是关联申报。对于关联申报,因为是较为新生的事物,时间并不长,税局要求也较为宽松,因此,关注度并不高。但随着征管的加强,尤其是CRS和BEPS的要求日益强化,关联申报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天,我们就要讨论下关联申报的基本问题。
首先来认识下关联申报的基础性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2号,下称“42号公告”)。
问题一:公司是否应该进行关联申报?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或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在年度内若与关联方发生过业务往来,须进行关联申报。或是虽未与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但符合42号公告第五条规定需要报送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也须进行关联申报。
问题二:关联方指的是什么?
关联方指的是与申报企业构成“42号公告”第二条所规定的七种关系的企业、组织或个人,这七种关系归纳起来为——
股权关系:比如说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资金借贷关系: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
特许权关系: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购销和劳务关系:一方的购买、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由另一方控制,控制是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方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任命或委派关系:一方半数以上董事或者半数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由另一方任命或者委派;
亲属关系以及实质关系。
问题三:关联业务往来指的是什么?
关联业务往来主要包括下列关联交易: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
问题四:同期资料是什么?
为了对这些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详细报告,需要制作同期资料。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主体文档的金额门槛是年关联交易过10亿,本地文档最复杂,要看不同类型交易的人民币金额,只要符合四个条件之一就要准备本地文档。比如金融资产转让和无形资产转让门槛是一个亿,有形资产转让门槛是2个亿,其他关联交易门槛是4000万。达到这些金额的交易事项需要进行编制同期资料。
问题五:达到国别报告填报标准指的是什么?
为了满足税收情报交换的需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企业应当填报国别报告,即达到国别报告填报标准:(1)该居民企业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能够合并其所属跨国企业集团所有成员实体财务报表的,且不能被其他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2)该居民企业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的报送企业。
问题六:关联申报的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纳税人申报年度关联业务往来的截止时间是5月31日。要在完成年度申报后进行关联申报。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