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需要,2014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中央文化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文资〔2014〕17号),要求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以下简称中央文化企业),2015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为保证准则的实施,财政部举办中央文化企业执行准则培训班,就准则国际趋同、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等进行了讲解,有关部门财务司、中央文化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会计管理人员200人参加了培训。中央文化企业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制订执行准则实施方案,开展户数清理、资产负债清查、规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工作,修订会计核算办法,转换原有会计科目余额。加强内部控制,梳理和改造业务流程,调整完善各项内控政策、程序及措施,升级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财务监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执行准则期初数调整事项和相关材料进行专项审计,并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备案。
目前,中央文化企业已全面执行准则,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得到提升,财务管理能力得以加强,经济效益评价基础得到巩固,有助于企业稳健经营、做强做优、重组上市,提升现代化管理和国际化经营水平。